建筑学院

提交2013级新生自带档案
信息来源:学生发展处     发布人:徐明媛    发布时间:2013-09-05 09:58:21    浏览:次    【
各位2013级同学:
        自行携带人事档案的新生请尽快将档案提交至档案室B108管老师处,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须有工资关系(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一律不转人事及工资关系)。 

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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