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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未参保情况统计确认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发展处     发布人:徐明媛    发布时间:2013-10-17 16:35:11    浏览:次    【
各学院:
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深研院启动了2013-2014参保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参加深圳市社保局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其中不含生育保险)工作。为保障学生健康利益,学校原则上建议2013级全部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012级及之前未参保但现在想参保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大学生医保。
现就大学生医保未参保情况统计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
根据社保系统参保情况核查,发现现有2013级硕士、博士65人尚未参加大学生医保,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如有学生原为我院在校生硕士,现就读在校生博士。如学生选择续保,必须让学生先行登陆社保局网站核对个人社保情况,如续保成功,则在未购买社保原因栏填写内容如下:“本人已确认本人2013年度续保成功”。不成功则积极续保。如学生选择不续保,则要求同不参加大学生医保人员。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核查自身情况,并将附件1表格及学生个人声明于10月23日10点前返还交回学生发展处(部)。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阅读《附件2:深圳市社保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如学生不愿参加大学生医保,应要求学生填写附件3:《自愿不参加深圳市大学生医保个人声明(模板)》,模板上要求本人及学生家长签字。为加快进度,该模板可由父母签字后传真到深圳,学生签字后上交。在附件1表格,不参加大学生医保人员未购买社保原因栏目填写原因为:“本人自愿放弃参保,责任自负”。
(二)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学生发展处(部)
                                            2013年10月17日
(联系人:于伟,电话:260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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