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相关通知精神,在纪念建团92周年和“五•四”运动95周年之际,为更好地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发现、树立、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激励团员青年在推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学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3—2014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共青团评优工作。
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及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的具体情况,深研院参加部分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项 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团支部标兵(从优秀团支部候选支部中产生)
2、优秀团支部系列:
创新创业奖 星光灿烂奖 团队春华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阳光使者奖 冉冉新星奖
二、个人奖项
1、十佳团支部书记
2、优秀团员标兵
3、优秀团干部标兵
4、优秀团干部
5、优秀团员系列:
创新创业奖 星光灿烂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阳光使者奖 百炼成钢奖
第二项 申报比例
1、优秀团支部标兵: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申报;
2、优秀团支部: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申报;
3、优秀团员标兵:按本学院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的1‰申报;
4、优秀团干部标兵:按本学院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的1‰申报;
5、优秀团员:按本学院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的2%申报;
6、优秀团干部:按本学院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的1%申报;
7、十佳团支部书记:全校评选10名,全校联评,深研院择优选拔一名报送本部参加评选;
注:
1、参评个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具体评选标准,申报相应奖项;
2、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不能兼报;
3、申报标兵类奖项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均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即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
第三项 评优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各集体和个人需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集中报到班长处,请各班班长在4月8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参评材料上交到E201徐老师处,由各中心进行联评、公示。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优名额比例公平、公正、公开确定优秀候选人名单,深研院将进行审核后上报哈工大本部团委,本部团委批复后,深研院将进行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联系人:李法顺 联系电话:26033772。
学生发展处(部)
201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