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通知和本学期学生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我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2011、2012级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及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学院按年级以二级学科专业为一个班级,如二级学科人数过少可合并至一级学科中,可酌情自定。
二、评选项目、比例及名额(详见附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表彰评比办法)
评选项目
|
比例
|
备注
|
三好班级
|
10%
|
各学院按名额比例上报。例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班级10个,则三好班级上报数为10*10%=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有200人,则三好学生参评人数为200*10%=20个。其他类推,四舍五入不足一个名额请按一个名额上报。
请严格按照评比办法中成绩等各项规定申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报,材料不规范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
三好标兵班
|
4%
|
优良学风班
|
10%
|
三好学生
|
10%
|
三好学生标兵
|
1‰
|
优秀学生干部
|
3%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1‰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4%
|
注意:参评学生、班级总数为各学院二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学生或班级总数
三、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表彰评比办法”和“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哈工大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深圳研究生院不参加校本部网站网上申请)。
四、评选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优工作,宁缺毋滥;
(二)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对2011、2012级硕士研究生以及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进行评选,组织候选人填写各项申请表格,欲评优的同学将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到各班级班长处,班长于10月10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候选人材料和名单(请注意汇总本班申报的“汇总表”)交到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办公室E201徐老师处;
1.标兵申请:先进班集体标兵及先进个人标兵是在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基础上评选的,请申请人先填写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的材料,再填写标兵参评的登记表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事迹材料》,并上交一张集体照片(横版)、个人照片(横版)的彩色数码照片(像素要求较高,可用于宣传喷绘使用)。
《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事迹材料》按附件范本中的统一格式撰写,文件保存命名为:X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标兵XXX(姓名)。若以上材料缺少,将不允许参评。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请:各候选人(班级)需上交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打印版需附教学秘书签字的上一学年成绩单存档用)。院系评审小组意见栏由深圳研究生院负责填写。电子版详见附件2《先进个人和集体表格》及附件3《标兵表格》、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事迹材料》。
3.各学院除上交本学科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外,还需上交附件5:《xx学院三好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各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领导签字的打印版(评优汇总表包括两部分:表1学院整体评优情况和标兵情况统计表、表2学生个人情况汇总表,请注意填写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先进班集体标兵及先进个人标兵是在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基础上评选的,请申请人先填写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的材料,再填写标兵的申请材料。
2、由于时间紧,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审核,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对于填表不规范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不再通知学生。
六、表格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发展处(部)
2013年9月26日
(联系人:华丹,电话:26033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