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5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学院2025年第二次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聚生
副组长:戴冬晖、马航
成 员: 虞刚、何捷、龚咏喜
秘 书:杨伟冰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徐明媛
组 员:谢秉磊、刘堃
监督电话:0755-26033494
二、材料审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审核。专项计划申报材料审核需要结合报考单位意见,并在审核结果中占比,对全日制普通计划学术型、全日制普通计划专业型和专项计划报考考生分别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5.部分联合培养专项,结合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6.非全日制定向生,除上述内容外还依据所在单位须为其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支持保障。
材料审核结果初步定于4月18日前对外公布。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及材料提交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
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为4月25日,请各位考生4月24日下午14:00-16:00期间至深圳校区国设楼C-2-203报到(后续面试考核时间和报到时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报到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字的原件)需上交原件。
注: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核
全日制普通计划学术型、全日制普通计划专业型和专项计划考生分类选拔,分类考核。
考核将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分类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与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
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两部分,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主要通过面试形式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科研实践能力、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考生须提前准备5分钟自述,自述以PPT方式展示(由考生投屏),主要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个人经历;(2)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发表文章情况;(3)科研经历/成果;(4)攻读博士的研究设想;(5)获奖情况等。时间5分钟。自述结束后,对考官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回答。
五、录取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按报考类别和学科分别依次录取(如超报考类别和学科拟录取名额,在其他类别和学科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如有导师接收,可申请调剂。对同类别不同学科之间的调剂,直接按照考核结果依次进行补录;对不同类别之间的调剂,需要重新进行线上面试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依次进行补录)。对专项考生,最终按综合考核总分分类单独排序录取。如专项计划生源不足,可以从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中选取有意愿调剂到专项计划的考生,重新组织线上面试,进行考核补录。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3088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
2025年3月31日
(审核:戴冬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