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专业准入工作的通知(详见教务部通﹝2024﹞171号),及《建筑类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结合建筑学院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行业发展情况,现将转入考核综合成绩予以公示。
名次 |
学号 |
姓名 |
原专业平均学分绩 |
原专业排名比例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填报志愿情况 |
备注 |
1 |
2023314321 |
黄冠文 |
55.897 |
87/100 |
91 |
81.6 |
第一志愿 |
平转 |
2 |
2023314329 |
石优然 |
50 |
94/100 |
88 |
77.2 |
第一志愿 |
平转 |
注:根据《建筑类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对于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准入。对于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者,按面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的40%+原专业平均成绩的20%进行计算得出每位参加考核学生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相同的学生,按照原专业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百分比统筹进行排序。
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达至建筑学院办公室G1102B,联系电话:0755—86521644。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并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
2024年7月23日
(审核:马航 张力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