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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调取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建筑学院     发布人:建筑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13 10:49:09    浏览:次    【

关于调取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人事档案和本人

现实表现等材料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如下时间将材料寄回:

1.应届生:请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公章)》于202155日前寄回。人事档案于入学前寄回。(推免生的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材料调取工作已于202010月完成)

2.往届生:请将人事档案和《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公章)》于202155日前寄回。

3.定向就业类考生:只调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材料调取函》(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已作为附件上传,请自行下载打印后使用。

档案请通过EMS或者机要转递,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学院-拟录取专业-硕士。可于EMS寄出十日后、机要转递发出后十五个工作日后,登录http://dayxsg.hitsz.edu.cn(档案与校史馆-通知公告)查询到档情况。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收件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G1102B;邮编:518055;收件人:林老师,0755-86720167

人事档案接收地址见附件1调档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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