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管理,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此暂行规定:
一、各学院加强过程管理
对参加开题和中期检查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于开题或中期检查结果居于所在一级学科后5%—10%的学生给予“黄牌警告”;对开题和中期检查都被给予“黄牌警告”的学生,给予“红牌警告”。被给予“黄牌警告”的学生,不得参与学校或学院的任何评优活动。被给予“红牌警告”的学生,除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外,同时接受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的论文详审。
二、深圳研究生院加强答辩工作管理
深圳研究生院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对学位论文按一级学科进行分档,记为“A、B、C、D”四档。一般“A”不超过20%,“C”和“D”合计不低于25%,答辩被记“D”的同学,为答辩不通过,修改论文3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各学院提交后10%的论文名单,其余90%的论文经教务处抽查送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论文质量。答辩为后10%的同学,如同时被给予过“红牌警告”,则列为重点详审对象。
三、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导师应充分履行职责
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导师应充分履行其职责,严格进行学位论文把关。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坚决不予通过。如因导师原因导致学生论文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经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所在学院分委会和导师给予警告。
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详细审核部分学位论文,需详审的论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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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给予“红牌警告”的学生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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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按实际情况提交不多于5%有争议的学位论文(有争议指:各学位分委员会对是否通过其学位论文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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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后10%学生的学位论文。
本暂行规定自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4年6月16日